广东省体制改革研究会
粤体改研函【2010】11号
关于举办“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研讨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颁布和实施,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了切实保障,我国政府职能正从管理型向管理服务型转变。根据我省行政体制改革工作总体工作部署,今年,我省在加快大部制改革的同时将重点推进富县强镇改革工作。为进一步推动各级政府部门做好行政体制改革工作,研讨《最高院审理政务公开案件司法解释》出台后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影响以及解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交流在实现政府管理方式向规范有序、公开透明、便民高效转变中的工作经验,广东体改研究会与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培训中心定于2010年7月在银川举办“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研讨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题讲座题目及研讨要点
1、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问题。合理配置运用行政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推进行政审批、政务公开制度改革,实施政府工作方式创新、提高行政机关行政效能和依法行政能力;
2、关于建立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问题。政府信息公开前各行政机关间的必要沟通、协调、确认工作的法定权限和程序执行问题;
3、关于政府信息的保密审查问题。对于不能确定是否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如何配合保密工作部门进行处理;如何兼顾保守国家秘密与促进信息资源的合理流通和有效运用;现有计算机网络保密管理规定及保密措施;
4、关于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机把握问题;
5、关于依法申请公开政府信息问题。重点是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提供方便的机构建设、工作程序、答复范围、答复方式、答复期限、服务形式等;
6、关于监督保障问题。特别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建立社会评议制度、建立健全分层级受理举报的制度、落实业务经费、加强队伍建设等问题;
7、关于公共企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问题;
8、正确引导网络等新闻媒介舆论导向问题,特别是应对“新闻媒体突发事件报道”工作要点以及如何应对群众对政府敏感信息公开问题的申请;
9、《最高院审理政务公开案件的司法解释》(草案)解析;
10、《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0】5号)解析。
二、参会对象
政府有关部门以及有关企事业单位负责相关工作的领导及业务骨干。
三、师资安排和培训形式
研讨班拟邀请国家发改委、国务院法制办、最高人民法院等有关单位的主管领导和专家授课为主,课堂答疑、横向交流为辅。
四、时间及地点
时间:7月3日至7月9日(7月3日报到)
地点:银川(办班酒店另行通知)。
五、相关费用
会务费1600元/人,食宿、交通(往返机票)等统一安排,费用自理,实际费用以最后通知为准。
六、报名方法及联系方式
请参加人员填好报名表格,于2010年6月28日前传真或发电子邮件至广东体改研究会,以便工作安排。报到及办班宾馆等具体事项,将在报名后我们所发的“报到通知(传真)”中说明。因时间较紧,请报名从速。
单 位:广东省体制改革研究会
地 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庭园路99号1009房
联 系 人:苏维勇 陈开红
电 话:(020)89220829 13760639218(苏) 13602472150(陈)
传 真:(020)89220993
邮 箱: gser@gser.cn
附:研讨班报名表
二0一0年六月十二日
研讨班报名表(此表复印有效)
单 位 |
|
电 话 |
| ||||
地 址 |
|
邮 编 |
| ||||
姓 名 |
性 别 |
职 务 |
工作部门 |
电话、手机 |
身份证号码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联系人 |
|
电话/手机 |
|
传 真 |
| ||
注:此表于6月28日前传真或发电子邮件到广东省体制改革研究会。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庭园路99号1009房;
电话:(020)89220829、 13760639218(苏维勇)、
13602472150 (陈开红) ;
传真(020)89220993 ;
E-mail:gser@gser.cn 邮编:510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