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农村改革试验区承担改革试验任务226批次
点击次数:55409    发布时间:    来源:人民网

    据农业农村部网站消息,27日上午10时,农业农村部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进展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据了解,2011年原农业部会同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联席会议20家成员单位首批安排了24个试验区,围绕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部署的6大制度建设,开展改革试验。2014年又设立了34个农村改革试验区,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部署了5个方面19项改革试验任务。

  据介绍,截至目前,农村改革试验区承担中央部署的改革试验任务有226批次,基本覆盖了农村改革各个领域。初步统计,从2011年以来,试验区共有144项试验成果,在省部级以上文件的制定或者是国家的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改过程中得到了体现,几乎含括了农村改革的所有领域。

  农业农村部政策与改革司司长赵阳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试点试验是推动农村改革的一个重要法宝,新形势下,农村改革试验区启动以来,为农村改革的全面深化探索了路子,积累了经验。主要体现在四方面:

  第一,为全局性的改革提供了实践示范。评价改革的成效首先就是要看是否促进了农业农村的发展,是否给农民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实惠,带来了获得感。

  第二,为面上的改革提供了可以学习、可以借鉴的制度成果。农村改革试验区有一个很重要的使命,就是要通过改革试验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成果,可以说农村改革试验区开展的这些试点试验都是着眼于制度建设的。多年来农村改革试验区不辱使命、不负重托,坚持大胆探索,边破边立,为面上的改革提供了许多的成果,很多成果先后都转化为了政策文件和法律法规的条文。我们初步统计了一下,从2011年以来,试验区共有144项试验成果,在省部级以上文件的制定或者是国家的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改过程中得到了体现,几乎涵盖了农村改革的所有领域。

  第三,为“三农”理论的创新提供了丰富的营养。理论源于实践,进而指导实践,各试验区探索实践为“三农”的理论创新提供了丰富的营养,成为了“三农”理论创新的重要源泉。以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为例,一些试验区探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的股权继承、转让、抵押等方面的试验,拓展了农村现代产权制度的框架,丰富了农村产权理论的内涵。这些建立在改革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在指导、深化、相关领域的改革方面更接地气,更具有针对性,同时也更有生命力。

  第四,为深化农村改革提供了重要的方法。经过近年来持续的探索实践,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初步形成了由中央明确授权、部门加强指导、各方支持配合、基层大胆创新的工作机制,为深化改革提供了有力的支撑和保障。特别是农村改革试验区创造性的推出的一些像对比试验、第三方评估、案例总结推广,包括农村改革试验区的动态调整,能进能出,包括一把手抓改革,还有改革的容错纠错机制的探索,这些方面的一些方法推动农村改革形成了鼓励创新、紧张有序、充满活力、干事创业的改革试验氛围,推动了各地试验任务的落地,确保改有所成、改有所进。可以说试验区在完成改革任务的同时,在方法方面也作出了重要的贡献,为改革试验提质增效再创新台阶,打下了一个坚实的工作基础。

  农业农村部政策与改革司副司长赵长保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这些试验任务主要集中在农村改革四大领域。

  一是在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方面,各相关试验区创新农村土地优化配置和维护农民土地权益的体制机制,盘活了农村土地资源。

  二是在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方面,相关试验区探索农村集体资产明晰产权和和运营管理的规范路径,赋予了农民更多的财产权利。

  三是在农村金融制度改革方面,各相关试验区探索提升农村金融服务水平的体制机制,提高了农村金融服务的可得性。

  四是在构建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方面,各相关试验区探索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的办法举措。

  对于未来农村改革试验区的发展,赵阳表示,今后将在三方面下功夫:一是不断拓展试验的广度和深度,推动单向试验向综合试验转变,提高试验的综合性、系统性。二是强化试验成果的提炼和转化。三是鼓励地方大胆探索,尊重地方自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