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设32个党政机构,其中党委机构9个,政府工作部门23个
2月21日,南沙召开区委三届七次全会暨广州南沙开发区(自贸区南沙片区)工作会议。会议对深化南沙机构改革工作进行动员部署,机构改革后,南沙区共设置32个党政机构,包括9个党委机构和23个政府工作部门。
据了解,新的机构改革中,南沙区结合大湾区建设因地制宜调整新机构。具体包括,组建区委国家安全委员会,作为区委议事协调机构,其办公室设在区委办公室;组建区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领导小组,作为区委议事协调机构,其办公室设在区发展和改革局;组建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优化区城市管理局职责;将区农林局的园林绿化职责划入区城市管理局;不再保留区社会工作委员会。
机构改革当中,南沙区对应中央和省级机构改革,调整优化相应机构和职能,建立健全和优化区委对重大工作的领导体制机制。其中,组建区监察委员会,同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
南沙区设政府机构23个。其中,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沙区分局作为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的派出机构、市生态环境局南沙区分局作为市生态环境局的派出机构、市医疗保障局南沙区分局作为市医疗保障局的派出机构,均不计入机构限额。
中共广州市南沙区委机构设置表
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委员会机关、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统一战线工作部、政法委员会、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办公室)、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司法局)、国家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办公室)、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宣传部)、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办公室)、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审计局)、农村工作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局)、区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发展和改革局)、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机构设置表
办公室、发展和改革局、教育局、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卫生健康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应急管理局、审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统计局、城市管理局、信访局、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